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6 15:09:5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今年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需要,现将我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活动基本内容

(一)进一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宣传教育,公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为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出的重要指示,推动形成广大师生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认识,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导意义。

(二)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加大对《国家安全法》以及《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校形成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三)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对国家安全相关工作部门及工作内容的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联系电话是07906666096),加深广大师生对国家安全工作性质的理解认识,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配合、支持各项国家安全工作。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安排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从广大师生容易接受的角度,组织开展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和舆论环境。

(一)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等媒体和媒介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

(二)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或教育活动。并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作为学生安全集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

(三)要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相应的课程教育教学,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竞赛观摩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形势对广大师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形式,争取出亮点,有声势。

活动结束后,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4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党政办综合科。

                          新余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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