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余学院党办字〔2020〕12号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新余学院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党委、行政各部门,附属学校党总支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程序,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安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办理
1.党政办公室机要科收文员按领导批示意见将公文传递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指定的收文人员。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收文人员收到公文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落实公文要求。
3.密级公文须第一时间办理,办理人员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字并及时(原则上在三天内)退还机要科。密级公文在办理过程中一律不得私自复制、拍照,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小阅读范围,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
二、公文管理
1.传递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各类非密公文,可存储公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涉密、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不得私自留存,不得私自复制、销毁。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清理往年的非密公文时,应使用碎纸机碎屑,不作废纸处理。
3.因工作需要暂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密级公文复印件(经机要科复印),需当原件管理,用毕后及时退还机要科。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新余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9月8日印发